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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DETA (蝶妃) 看板 Model-Agency
標題 不實演藝人員&模特兒經紀公司
時間 Sun Jul 7 12:19:53 2002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資料來源:http://www.bola.taipei.gov.tw/reportNews/不實廣告徵才/六.htm
不實徵才廣告及求職陷阱專題之六----不實演藝人員&模特兒經紀公司篇前 言
現今社會許多少男少女憧憬一圓明星夢,成為萬人迷,的確也有很多高明的經紀公司將其旗下的藝人一夜捧紅,歷來麻雀變鳳凰的事不斷的在上演著。
然而,目前坊間有一些不實的演藝人員經紀公司,於報章媒體刊登誘人的「徵美麗、帥氣模特兒」、「明星不是夢」等廣告,利用人們想成名的心理,以徵求模特兒、演員、歌手或拍廣告為名義,聲稱可以幫助求職者進入電視、電影或唱片公司工作。這些公司其實是以招收會員及非會員為由,來遊說求職者參加拍攝、訓練、錄音及推介演出機會,然後從中謀取不當利益。這種公司的行徑,經常會打擊求職者的就業信心,造成求職意願降低。歷年來演藝公司詐財、斂財的案件層出不窮,求職人應多加防犯。
有一些剛畢業的社會新鮮人,對於演藝事業充滿憧憬,但是由於對這一行的經營模式未能詳細瞭解,很容易受到蒙蔽,導致權益受損、人財兩失。在此建議求職者還是以尋找踏實的工作為宜。若被過度的稱讚及美好願景沖昏頭是很危險的事。求職者應認清自己的專長及條件,當然,如果您對於這類型的工作有興趣及實力,且躍躍欲試的話,那麼以下的內容您非看不可。
一、不肖公司詐騙手法面面觀:
1.經紀公司類:以替各類廣告商推介模特兒為由,賺取超出市價甚多的高額拍照費、加洗費、V8試鏡費、保證金、造型費、宣傳費、Model卡等費用。
2.唱片公司類:以和錄音室結合,錄製個人唱片為由,來賺取高額宣傳費、補習費、簽約金、錄製CD(VCD)費。(亦有唱片公司自設錄音間者,詐騙手法相同)。其費用依市價衡量顯失公平。
3.演員訓練班類:以製作未知的電視(電影)劇為由,招收演員,並收取高額的排演費、訓練費,卻只能擔任臨時演員,甚至無演出機會,造成使求職者入不敷出的情形。
4.假借傳播公司、電視公司的名義徵求演員類:利用開班授課來賺取訓練費。結果受訓者領不到演員證,然後該公司再以各種因素為由,一再地受訓、花費。
5.網路模特兒公司類:模特兒前往應徵,自掏腰包拍攝照片後,以為自己的照片會被刊登在網站上,結果發現網路上的清涼寫真照不是自己,而是日本不知名清純美麗的高中女生。此為色情網站及0204色情電話的常見手法,求職者會發現對方開始慫恿自己加入其旗下語音女郎,甚至從事色情交易。
上列的任何一種公司,若屬正當經營,於試用期間不應收取以市價衡量顯失公平的高額費用(訓練費、簽約金、宣傳費、拍攝費、訂棚費、會員卡費、製作費、錄音費、宣傳卡費、加洗費…..等)。而是讓受訓者透過正常比賽及面試考核通過,再經由公司與求職人雙方同意後簽下履約保證。求職者應爭取讓自己可能會承擔的風險降到最低,如此則雙方相互得利。被認為值得栽培者,在簽約時應看清合約的每一項條款,其背面隱藏的意義為何?
如何拆帳?還有違約金、通告數…..及出片保證等是否標明清楚。
其實公司基於栽培旗下藝人,所有的支出應由公司承擔,不應跟受訓者收取費用。
模特兒的宣傳成本亦應由經紀公司自行吸收。若宣傳成本中有模特兒其它應付的費用也應由通告拆帳收入中扣除。公司不宜先行收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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